各镇区、市直各部门,市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工作,根据盐城市委组织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盐人社〔2012〕567号)文件精神,现就编制我市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计划职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录计划职位编报范围
全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经省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招录计划职位编报要求
(一)编制内申报。在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下达的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范围内,编制空缺的单位可申报招录计划。行政附属编制(后勤服务人员编制)不得用于招录。
(二)从紧掌握、逐步补充。各镇区、各部门在编报计划时,要从严控制,编制使用上要留有余地,特别是要预留部分编制,用于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等。
(三)安排相应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人员。各镇区、各部门在编制2013年招录计划时,要拿出一定比例职位定向招录聘期已满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人员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全市要拿出15%左右的招录计划定向招录服务基层人员(其中85%用于招录服务满三年的大学生村官);乡镇(街道)机关再拿出5%左右的招录计划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四)积极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精神,自2013年起,市级及以下机关特别是县乡机关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吸引优秀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录用计划应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招录职位原则上不设置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要求。
(五)进一步规范职位条件的设置。2013年,我市公务员招录职位仍分为A、B、C三类,分类的要求不变。职位条件的设置,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外,一般不得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尤其不得设置与职位工作无关的条件。
(六)专业设置要求。招录职位专业设置原则上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或设置到专业大类;专业技术类职位如不能设置到专业大类,必须明确4个及以上专业,专业名称要准确,并与职位学历(学位)层次相对应。部分专业性较强需设置到具体专业的职位,须报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乡镇职位和定向招录聘期已满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等服务基层人员及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原则上不设置专业限制。
三、招录职位计划报送要求
各镇区、各部门的招录职位计划,必须在10月22日前按管理权限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档可从东台人社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jsdthrss.gov.cn/)。职位计划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2013年公务员招录范围。
联系方式: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电话:85213679,电子邮箱:dtzzbzhk@163.com;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85212617,电子邮箱:29289058@qq.com。
附件:
201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