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基层农业保险队伍建设,根据东台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要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现面向东台全市范围公开招聘镇级农业保险服务人员(以下简称农险员),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1、品貌端正,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三农”,身体健康。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及服务意识。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
5、遵循属地优先原则,对有农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龄、学历可适当放宽,优先录用。
二、招聘名额
溱东镇、梁垛镇、三仓镇、头灶镇、弶港镇、五烈镇、东台镇、富安镇、城东新区、经济开发区各1人,共计10人。
三、工作待遇
农险员派驻镇区农经站办公,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和镇区农经站管理和考核,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考核工资,每月考核考勤发放,缴纳社会保险。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录用等步骤。
(一)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5日--2015年10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1寸彩色近照2张,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3楼综合部报名。
地址:东台市望海西路69号
联系人:左小风
联系电话:0515-68832955
(三)测试
1、根据报名人员条件审核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电话通知本人。
2、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确定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4、按照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产生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录用手续
招聘人员初步实行个人代理人用工,经培训试用合格,逐步转入派遣式用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台支公司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