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1]3号)及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市残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量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14名。工作内容:残疾人管理服务;工时要求:全日制。工作地点详见下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须为年满16周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劳动能力并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低收入人口的;(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
(二)基本条件
1、具备岗位要求的基本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服从安排;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简单操作电脑,身体状况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同等条件下,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肢体三、四级残疾人和听力三、四级残疾人优先。
2、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往年已参加过市人社局组织的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除外),或者当年参加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针对“十三五”时期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十四五”时期认定的低收入农户、边缘易致贫户中的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等三类对象公益性岗位项目的。
三、服务期限和薪酬待遇
1、服务期限: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延长期限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2、薪酬待遇:按照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财政局《关于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通知》(东人社发[2024)60号)执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6日一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十五个工作日)。
2、报名地点:
城乡社会管理岗位报名地点:相关镇残联。具体地址如下:东台市溱东镇为民服务中心(人民路18号);东台市时堰镇为民服务中心(时兴路22号);东台市五烈镇为民服务中心(光明花苑3号楼12号);东台市梁垛镇为民服务中心(政府东路远公东路西侧80米);东台市安丰镇计生服务中心(东台市安丰镇周家巷16号);东台市南沈灶镇为民服务中心(东台市南沈灶镇府前中路2号);东台市三仓镇人民政府一楼西侧(民政办);东台镇社会服务中心(东亭中路66号)。市残联联系人:朱思源;联系电话:0515-85331097。
3、报名方式:报名者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相关镇残联进行报名。
4、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选择岗位。报名者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名者须如实、准确填写《东台市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各项内容,不得任意修改。报名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招聘资格,且责任自负。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镇残联资格初审、市残联资格复审,拟录用人员经市人社局核实身份和公示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律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五、人员招聘上岗
市残联城乡社会服务岗位人员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对拟安置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实其身份,符合条件的统一在市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残联与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劳务协议。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第十一派驻组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东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5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ongtai.gov.cn/art/2024/5/16/art_24456_41889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