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分别为:
1.
办公室内勤1名,主要从事办公室内勤和文字工作;
2.
办公室外勤4名,主要从事日常巡查督查工作。
以上人员性质均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处分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
报名地点:东台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东台市金海东路1号9楼西办公室)。
联系人:季女士,咨询电话:85212259。
3.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见文末附件》,并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开考比例为1:3,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
3.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因违法违纪受处罚、处分的情况。遇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党组研究
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局党组会确定拟聘用人员。
2.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服务用工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凡违反招聘工作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相关工作人员要给予纪律处分,应聘及受聘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5-88109868
八、报名事项咨询
本公告由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5212259
附件:报名表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