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许河镇招聘敬老院护工1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3-10-31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许河镇敬老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镇敬老院护工1名
二、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能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岗位具体要求: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女性。初中及以上学历,有护理师证及从事护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许河镇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联 系 人:沈春梅
联系电话:0515-85630182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专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现场填写《招聘报名表》。
报名要求: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2、资格审查
镇民政办对照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电话通知)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护理技能、岗位适应能力等。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3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参加体检考察。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5、试用考核
经体检考察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岗。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参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由镇民政办会同镇敬老院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6、签订合同
经试用考核合格人员与镇敬老院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食宿自理,工资、保险待遇参照许河镇敬老院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镇纪委对招聘过程实施全程监督,同时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85303909。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