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和东台市人社局《关于开发2023年度公益性岗位的通知》(东人社发〔2023〕82号)文件精神,推进民生实事工作,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补充招聘乡村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全镇补充招聘交通值守、治安巡防、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临时公益性岗位人员6人。
二、岗位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心公益事业,爱岗敬业,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2. 男60周岁以内,女55周岁以内,未领取职工退休养老金,具备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与综合素质;
3. 身体状况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条件。
三、招聘条件
1、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对象为经市人社部门认定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三)特困职工家庭的;(四)残疾的;(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的;(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八)优抚对象家庭的;(九)军队退役的;(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的。
2、新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与2021年和2022年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重复(疫情防控临时公益性岗位的人员除外)。
岗位安置对象以残疾人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为主,安置上岗前须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手续。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9日—2023年11月1日。
2、报名地点:到招聘岗位所在村居报名,由相关村党组织书记安排专人负责登记报名,并于11月1日将《东台市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报镇人社窗口。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填写报名表。
4、报名要求:村居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报名。
五、招录方式
招录方式采取自主报名,村居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报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后,按照规定程序录用上岗。
六、薪酬待遇
此次开发的乡村公益性岗位为临时公益性岗位,用工形式为非全日制用工。在岗时间为2个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我市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资标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东台市五烈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