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无不良从业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
3、东台市户籍(生源),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强。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人员;受过党(团)、政纪处分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的人员;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而未被删除人员;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计划招录3名劳务派遣人员,条件:1、18—40周岁;2、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同等条件退伍军人优先。
三、报名事项及招聘流程
采取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10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南沈灶镇组织办(镇政府大楼104办公室),联系人:金琴,联系电话:69989697。
3、报名方法: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获得的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招聘流程: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5、报名要求:1、所有报名人员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2、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录用方式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过考试后进入面试。根据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人数的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有放弃的,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保险待遇参照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镇纪委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监督电话:69989609
东台市南沈灶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