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台市行政审批局公开招工作人员8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3-10-07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因工作需要,东台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台市行政审批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东台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工作组工作人员8名,其中内勤工作人员6名,外勤工作人员(经常出差,适合男性)2名。内外勤岗位不得同时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东台市户籍(含生源地户籍)。
2.35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上(1988年10月11日—2005年10月13日)。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因违纪违法受过处分、处罚等情形的不得报名)。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服从组织管理,服从统一安排,服从工作调配。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1日-10月13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00—17:30
2.报名地点:东台市行政审批局五楼507室(东台市北海西路8号)
联系人:吴冯琴 陈明明
联系电话:85237599 85275255
3.报名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已有工作单位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如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负。
6.开考比例为1:3,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削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东台市税费征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台市行政审批局对所有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通知其进行缴费(报名费100元/人),指定时间领取准考证。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内容为文字表述、财会知识、计算机办公软件基础操作测试等,合格分数线5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等,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分岗位按不超过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同分的情况,则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按税收、财务会计、文秘、信息技术类专业顺序优先;如无优先专业,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遇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最低服务期限不低于三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同类人员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