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推动人才有序流动,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省市相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岗位)
市级机关公务员11名,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公开转任:本市已进行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2.公开选聘:本市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符合工作年限要求和《江苏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其中新录用的选调生和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分别为3年和5年;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转任其他职位类别职务的,应当在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满5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3年以上本单位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符合公开转任职位、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9月30日;现任职务职级(岗位等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选聘)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优惠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转任(选聘)后可能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
(一)职位(岗位)查询
具体职位(岗位)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岗位)表》(附件1),可通过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岗位)。报名成功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参加综合测试,不得放弃转任(选聘)资格,否则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 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5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报名地点详见附件1。
2. 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的《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表》(附件2),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
3. 资格审查:
转任(选聘)单位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岗位)。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职位(岗位)计划,并在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报名人员可于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到相应地点改报其他职位(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转任(选聘)程序。
(三)综合测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结束后,按照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素质,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四)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转任(选聘)单位负责实施。转任(选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公开转任职位(岗位)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应当查核干部人事档案,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转任(选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集体讨论、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转任(选聘)人员。体检由转任(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标准和要求执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由转任(选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转任(选聘)人员名单在东台党建网、东台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公开转任(选聘)条件和其他特殊情况的,由转任(选聘)单位党组织研究决定是否递补,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转任(选聘)的,由转任(选聘)单位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转任(选聘)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转任(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市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的监督。对报考职位(岗位)的资格条件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直接与相关转任(选聘)单位联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职位(岗位)表
附件2:2023年东台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转任和公开选聘报名表
中 共 东 台 市 委 组 织 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