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一档国有企业,主要从事国有资产资源经营、现代农业、新能源建设、房地产开发、市属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政府授权的对外投资等。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能源项目总监,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流程控制、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岗位及人数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对可行性分析的评价工作,撰写项目分析报告、建议书等。组织项目对接、审核工作,把关设计的系统方案,准确向上级领导推荐最优方案。
2、负责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设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技术协议、安全协议、施工方案的审查及审定工作,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CAD识图等专业技术。
3、负责市场开发及对生产技术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工作,审核计划、进度、质量、安全等执行情况、并全程监督。
4、负责项目建设期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对进度、安全、质量、采购、费用、审计、验收等各要素管理控制。
5、负责项目运营期的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项目管理标准,提高项目管控水平。
四、报考条件
1、基本素质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3年及以上集中式、分布式或储能等新能源行业工程建设及项目管理相关工作经验。
3、熟悉电力相关行业的运行规律,对新能源行业主要业务理解深入,及时把握国家政策、行业趋势和市场动态,独立完成两个以上的光伏、风电或储能等新能源项目。
4、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分析判断及沟通协调能力,计划和执行能力,文字处理能力,具有一定的业务资源。
5、拥有国企能源工作经验优先。
6、中共党员优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符合应聘到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薪酬待遇
20-26万/年(由基础薪酬+考核绩效构成,含应由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障费用),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报名表从东台市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填报。报名时须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查询结果页须含学历查询二维码)、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项目管理方面的佐证资料、近期免冠二寸照片扫描制成PDF文档及报名表,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联系人:叶飞,联系电话:0515--85105078,报名邮箱:dtgz85105078@163.com,地点:东台市金海中路9号三楼8807办公室。
资格初审及通知:公司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考试
采取适岗评价、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1、适岗评价:适岗评价实行百分制,对应聘者学历层次、职称、工作年限、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赋分。
2、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主要了解应聘者专业能力的宽度和广度、工作潜能、从业背景、项目背景等,重点考察岗位履职能力。
总成绩=适岗评价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考察
根据总分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总分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重点考察报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性质为国企工作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本人放弃等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办理入职时需携带与原工作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书。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者须如实提供有效证件,真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考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规违纪,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5-85227089(市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组)、0515-85107158(公司纪检部门)。
八、注意事项
对报名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招聘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项由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或作补充通知。
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