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林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会计2名
浏览: 次 发布日期:2023-08-08 (此招聘报名已截止)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2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竞争择优、按需用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须符合本次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要求。
(四)有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年龄要求。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一)招聘人数:总账会计1名,一般会计1名。
(二)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学等相关专业;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报名截止时间计算年龄),有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总账会计岗位需有中级会计师职称,一般会计岗位需有初级会计师职称;
4.熟悉建筑类、工程类财务经验的优先(以相关证书或工作经历为依据);
5.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财务实务技能和财务软件(管家婆、用友);
6.工作细致认真、为人严谨;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7.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三)岗位职责:
1.熟悉税务方面流程和国家税务政策,能够独立处理税务系统各项要求;
2.做好公司收入、支出管理;
3.做好公司各项资产管理和风险防控;
4.领导要求的其他工作等。
四、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8日--8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节假日除外),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梁垛镇党群工作局(政府大楼四楼最西边办公室)
4.联系人员:丁巧梅
联系电话:0515-85553001
5.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4)社保参保证明材料或原(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岗位证明;
(5)填写《东台市林栖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聘报名表》、需附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6)应聘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应聘条件和所应聘的岗位要求相一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名资格与报名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环节资格。
应聘岗位须形成竞争,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延长该岗位招聘计划时间。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会计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总分100分,笔试合格线为50分。
笔试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语言沟通、逻辑思维、压力应对、处理实际问题、相关专业等能力。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50%的比例计算。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如成绩并列,则以会计专业高一级职称、从事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递补也按此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四)研究审定:梁垛镇党委召开会议对被考察人员报名、资格审查、成绩、体检、考察等环节进行审定,并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对经梁垛镇党委会研究审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
五、薪酬福利
试用期根据实际工作能力确定,最多不超过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薪酬待遇总账会计6000-8000元/月,一般会计4000-6000元/月。
六、其它说明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接受纪律处分或政务处分期限内,尚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6.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7.参加非法组织的;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期间,将以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入围者有关事宜,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本人,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的准确性。
(三)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和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督、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5-69989810。
(四)拟聘用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聘用期间,有不服从管理等情形的,公司有权依据规章制度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根据招聘人员报名等情况,公司有权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人员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