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中医院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57人。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东台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招聘对象:2023年及以前毕业生,详见《岗位表》。
(4)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
(5)户籍不限。
(6)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入口:东台市中医院官网(https://www.dtszyy.com/)。
(1) 报名、照片上传:2023年7月4日8:30至7月15日18:00
(2)资格初审: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22日18:00
(3)陈述申辩: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23日18: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7月5日8:30至7月24日18:00
2、报名成功者同时加入QQ群:579666334,实名认证。
3、现场咨询:东台市中医院雅居院区门诊楼四楼院办室。(东台市高新区雅居路198号) 上午8:30-11:00 下午2:30-5:00(周六下午、周日除外)。
4、报名咨询电话:0515-69662290。联系人:杨宇、马燕
5、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有效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类别的岗位。
(2)网上报名时,报名人员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②填写《东台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并要求有本人手工签名。
③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同时提供学信网下载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电子档案)、学位证书、执业(助理)医师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以及相关岗位资格证书。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考1号、3号、4号岗位的考生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报考21号岗位考生需提供原单位1年以上救护车工作经历证明。
⑥招聘岗位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上,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2023年7月27日前通过QQ群579666334中医院发布的微信收款码缴纳100元报名考试费,听候通知领取考试准考证。
6、网上确认
(1)东台市中医院将按照本公告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东台市中医院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领取笔试和面试通知书,因所登记的通讯号码联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四、招聘方法
1、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
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方式确定聘用对象。笔试、面试、实践技能均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实践能力考核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技能和操作水平,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
2、体检、政审
考试结束后,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具体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表》。按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参加体检、政审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同分数时,按照学历高者、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技术职称高低或通过国家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试)优先入围。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和其他相关体检要求。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出现同分时,方法同上。
3、聘用及待遇
体检、政审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在东台市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已与原单位签订聘用或劳动合同的,须在被聘用公示期满后一周内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或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2023年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并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期劳动合同执行。试用期满后,由所在科室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聘用期工资待遇按医院编外合同制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被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否则届时将终止聘用关系。
五、组织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市卫健委、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招聘工作由东台市中医院组织实施。东台市纪委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526942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东台市中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东台市中医院2023年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