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市艺术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表演人员队伍结构,东台市文化艺术中心面向2023年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附件1《东台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可在东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8日至2005年6月28日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①资格条件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截止报名前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7.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没有户籍限制;
8.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2023年6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南京艺术学院。
(二)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东台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④已经毕业人员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毕业的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规定,收取报考人员考试费每人100元。
3、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取消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应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12月28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笔试考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命题创作。总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线。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测试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艺术修养、音乐表演水平、应变能力、心理稳定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成绩将在东台政府网及“文旅东台”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在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加试决出名次。
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标准参照盐城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因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六、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政府网及“文旅东台”等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初次就业者试用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4、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七、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5-85212509,18352097338,联系人:洪宇翀。
八、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市纪委监委第七、三派驻组监督电话:0515-89861023、89560656。
本次招聘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共同组织。
附件:《东台市文化艺术中心2023年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