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开展好弶港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铁骑2名
二、应聘条件: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用工模式,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主要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维护弶港镇交通秩序管理,在弶港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机动巡逻、疏堵保畅、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处置突发事件和参与重大活动交通保障、协助查处交通违法等工作。本岗位不提供住宿。
招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4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自愿从事公安交通管理辅助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4、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能承担交通治安管理信息化基础性工作。
不得报考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参加非法、邪教组织或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处刑罚的;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途径,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弶港镇组织办。
3、报名联系电话:0515-85721092。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材料不全者,取消应聘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应聘材料不予退回,考试不再通知。
(二)录用程序:
1、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应变能力、分析能力等综合素质。
2、政治审查。政治审查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
3、体检。对通过面试、政治审查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前述规定依次递补。体检标准除符合本简章中报考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的个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有弄虚作假或欺骗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弶港镇组织办负责解释。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