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东台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食品药品专职巡查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专职巡查员(第三批)计2名,主要从事食品检测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本科专业为食品工程类、化学工程类(具体专业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5年3月17日之间出生);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敬业、吃苦耐劳,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内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5、不适合从事市场监管巡查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组织实施。
1、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东台市市场监管局710室(东台市金海中路9号)。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联系电话:85259660。
(3)要求:应聘人员提交《东台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及学历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核
审核报名所提供的材料,材料齐全且符合招聘条件,资格审核合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设1:3开考比例,如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计算入总成绩。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及岗位匹配能力等,不指定复习范围。
3、实施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围。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同分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相同者,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行,是否有违法、违纪、处分和失信等情况。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应聘人员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公示7天,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市场监管巡查员待遇比照本单位同类人员执行,结合工作实绩按规定发放考核奖,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市场监管局综合检验检测中心签定劳动合同(此前有工作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5279899。
本公告由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东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